# 監管Web3應用而非協議:實踐應用近期,一些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提出了針對數字資產市場的監管立法。這些監管措施主要基於以下政策目標:1. 保護用戶免受風險,包括托管、利益衝突和非法資產交易等風險。2. 限制非法資產的交易。 3. 促進創新。爲實現這些目標,我們提出一個假設性的市場結構法規,要求任何直接促進數字資產交易的交易設施都必須註冊並遵守一系列合規義務。這些義務包括:- 客戶資產保管- 上市規則 - 記錄保留- 交易處理指南- 利益衝突管理- 治理標準- 報告要求- 財務資源要求- 風險披露- 代碼審計我們排除了將《銀行保密法》(BSA)的KYC要求納入該法規,原因如下:1. BSA的政策目標可以通過現有的法幣出入金監管實現。2. 對去中心化應用增加KYC要求會破壞法規的政策目標。3. KYC要求會阻礙創新。4. KYC要求會限制金融包容性。在應用該法規時,我們將不同類型的應用程序分爲以下幾類:1. 中心化交易所 - 應全面適用該法規的要求。2. 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協議 - 不應直接適用該法規。協議應保持開源、去中心化、自主、標準化、抗審查和無許可等特性。3. DEX應用程序:- 成熟的營利性應用 - 應遵守註冊要求和大部分合規義務,包括代碼審計。- 新生的營利性應用 - 可能免於註冊,但須遵守披露和代碼審計要求。- 非營利性應用 - 可能免於註冊,但須遵守披露和代碼審計要求。- 通用非營利性應用 - 應完全豁免於該法規。4. DEX DAO - 應採取額外保障措施,防止從未註冊應用獲取佣金。5. DEX開發者 - 不應直接監管。總之,有效的Web3監管應聚焦於運營應用的企業,而非底層協議。監管措施需要根據應用的特點動態調整,以平衡創新與風險控制。這種方法可以釋放Web3技術的潛力,爲互聯網帶來新的功能。
Web3監管新思路:聚焦應用層而非協議層
監管Web3應用而非協議:實踐應用
近期,一些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提出了針對數字資產市場的監管立法。這些監管措施主要基於以下政策目標:
爲實現這些目標,我們提出一個假設性的市場結構法規,要求任何直接促進數字資產交易的交易設施都必須註冊並遵守一系列合規義務。這些義務包括:
我們排除了將《銀行保密法》(BSA)的KYC要求納入該法規,原因如下:
在應用該法規時,我們將不同類型的應用程序分爲以下幾類:
中心化交易所 - 應全面適用該法規的要求。
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協議 - 不應直接適用該法規。協議應保持開源、去中心化、自主、標準化、抗審查和無許可等特性。
DEX應用程序:
DEX DAO - 應採取額外保障措施,防止從未註冊應用獲取佣金。
DEX開發者 - 不應直接監管。
總之,有效的Web3監管應聚焦於運營應用的企業,而非底層協議。監管措施需要根據應用的特點動態調整,以平衡創新與風險控制。這種方法可以釋放Web3技術的潛力,爲互聯網帶來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