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詐騙案件定價困境:司法如何應對監管與實務矛盾

虛擬貨幣詐騙案件中的定價困境

近年來,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日益增多。除了常見的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詐騙、傳銷、賭博等專業性較強的案件外,個人之間涉及虛擬貨幣的詐騙和盜竊案件也逐漸增多。這些案例爲處理涉幣類刑事案件提供了寶貴的參考。

本文將通過一起投資糾紛演變的虛擬貨幣詐騙案(案號:(2019)京0105刑初2172號),探討在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中,如何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定價的問題。

案情概要

2018年6月至7月間,鄭某在北京市朝陽區以幫助王某投資區塊鏈項目爲由,騙取王某32枚比特幣和1000多枚以太幣。鄭某將獲得的比特幣出售,獲利164萬餘元。後經警方通知,鄭某主動投案。

法院審理後認定,鄭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最終判處鄭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涉案的加密貨幣價值多少,司法機關能定價嗎?

法院對虛擬貨幣定價的態度

在涉及虛擬貨幣的詐騙或集資詐騙案件中,確定涉案金額一直是一個關鍵問題。實務中,司法機關採用了多種方法,如按被害人購入價格、嫌疑人銷贓價格、境外交易所市場價格或第三方機構評估價格等。

然而,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本案中明確表示:"虛擬貨幣價值問題受到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監管政策影響,不宜在個案中直接認定。"這一觀點可能成爲當前最爲標準的裁判準則。法院最終以被告人鄭某的銷贓所得164萬餘元作爲涉案金額。

虛擬貨幣政策與實務困境

2021年9月15日,國家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定性爲"非法金融活動",其中包括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

這一政策引發了司法實務中的爭議。一些觀點認爲,司法機關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價格認定屬於司法活動,不受該通知限制。另一些觀點則認爲,該通知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的禁止是全面的,包括司法活動在內。

解決方案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做法爲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參考:法院原則上不主動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價值認定。在存在銷贓金額的情況下,優先以銷贓金額確定涉案金額。如無銷贓金額,則考慮以涉案虛擬貨幣的購入價格、處置變現金額、司法鑑定或評估金額等順序來認定。

只有在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確定涉案金額,且涉案金額對定罪量刑至關重要時,司法機關才會考慮爲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定價。

涉案的加密貨幣價值多少,司法機關能定價嗎?

結語

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和價值認定問題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題。這主要源於監管者對虛擬貨幣認知的局限性,試圖通過簡單的監管文件來全面控制虛擬貨幣,但實際效果並不理想,反而給執法和司法活動帶來了困擾。

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對現有政策進行修訂和完善,以更好地適應虛擬貨幣技術的發展和司法實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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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复读机vip
· 13小時前
不是韭菜 就硬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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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Anonvip
· 13小時前
细节说明就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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