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學生發土狗幣秒撤流動性 = 4 年刑期!誤入幣圈「雷區」小心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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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梳理近年中國多起加密貨幣相關司法案例,剖析非法經營、洗錢、詐欺、傳銷等罪名。透過真實判決,揭示發幣、OTC 交易及盜取加密資產等行為背後潛藏的嚴重法律風險與刑責。本文源自 Wenser 所著文章,由 Odaily 星球日報整理、編譯及撰稿。 (前情提要:中國「穩定幣封殺令」要人民不准討論:掐死美元幽靈,悄悄在港打造人民幣方舟 ) (背景補充:中國加密禁令為何「屢禁不止」?回顧加密市場假新聞的 10 年演化史 ) 一直以來,加密貨幣產業都是一座黑暗森林,既需防範鏈上安全威脅,更要警惕現實世界的法律利劍。尤其對涉世未深的年輕群體而言,發幣、OTC 交易、操縱流動性池等行為背後的刑事風險邊界往往認知模糊。 為提升風險防範意識,Odaily 星球日報將梳理近年國內典型涉幣司法案例,剖析關鍵法律風險點(註:本文僅作普法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條款以官方解釋為準) 罪名一:倒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超 2 億元 最高法發布典型案例顯示,四川樂山中院提級審理一起利用 USDT 非法買賣外匯案件。 2020 至 2021 年間,萬某園等人透過「人民幣—USDT—美元」方式非法交易外匯,涉案金額超 2.34 億元。法院認定其構成非法經營罪,主犯萬某園被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 6 個月,並處罰金 114 萬元;被告人黃某圓、陳某文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6 個月、2 年 6 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71 萬元、25 萬元。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服判息訴,檢察院未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另有 2 起案件同樣為非法經營罪,在此一併列出: 其一,2022 年 12 月,大埔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現金買賣虛擬貨幣案作出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主犯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 20000 元;判處從犯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十天,並處罰金 1000 元;依法沒收贓款 5101770 元,上繳國庫。 據悉,2021 年 11 月陳某做起現金買賣虛擬貨幣的業務,其向認識的幣圈散戶收購 USDT,再倒賣給收購方,從中賺取價差。每次交易的牌價由收購方定價,收購方對比 1 個 U 幣的價錢和其他虛擬幣種當天牌價,計算出有賺的牌價。因每次交易都涉及到大量的現金,陳某怕被搶劫便雇請李某以保鑣身份護送與散戶交易的現金。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李某利用買賣虛擬貨幣的形式變相買賣外匯,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其二,三個「95 後」小夥以虛擬貨幣交易為媒介,從事買賣外匯「生意」,短短數月完成交易 650 餘次,兌換外匯近 3000 萬元。經建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林某等三人最終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至 1 年 6 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檢察官審查認為,林某等三人以虛擬貨幣為媒介,提供跨境兌換及支付服務賺取匯率差額,係利用虛擬貨幣的特殊屬性繞開國家外匯監管,影響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匯率的穩定性,擾亂了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應當依法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Odaily 星球日報銳評:眾所周知,國內的外匯管制條例對個人每年換匯額度限制在 5 萬美元左右,而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為外匯處理和交易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因而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第一起案件中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時間跨度較長,因而被作為法律適用準確、裁判導向適當、示範意義突出的提級管轄典型案例。第二起、第三起案件的情況類似,但或出於情節相對較輕的原因,對應處罰也相對較輕。 罪名二:洗錢罪,銀行流水 2.5 萬元,非法獲利 5000 餘元 江蘇溧陽市人民法院於 2024 年 7 月 26 日對一起虛擬貨幣洗錢案作出判決。一化名小吳的待業男子因參與虛擬貨幣洗錢活動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2000 元。 案情顯示,2023 年 11 月,小吳為償還大學期間因投資外匯和虛擬幣欠下的信用卡債務,透過 Telegram 接觸「洗錢公司」。他在交易平台購買 U 幣,然後透過「U-MATOU」APP 轉移和出售,從中賺取價差。 2023 年 12 月 22 日,溧陽市公安局中關村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自己被人以「刷單」的方式詐騙 3830 元。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查明,其中 2520 元打入了小吳的銀行卡內,涉及小吳的銀行卡。經調查,小吳的銀行帳戶總流水 13 筆,共計 2.5 萬餘元,個人非法獲利 5000 餘元。 Odaily 星球日報銳評:洗錢也是加密貨幣產業的高頻罪名之一,無論國內還是海外,無論規模大小、涉案人員背景,都存在一定的洗錢風險,尤其是個人透過自己的銀行卡幫助境內外非法公司進行資金轉移,極易構成幫信罪。 罪名三:詐騙罪,00 後大學生發行土狗幣後秒撤流動性,獲刑 4 年 6 個月並處罰金 3 萬元 00 後大學生楊啟超在 BNB Chain 上發行「土狗幣」BFF,因撤回流動性導致他人損失 5 萬 USDT,被河南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4 年 6 個月,並處罰金 3 萬元。 2024 年 5 月 20 日,該案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楊啟超的辯護律師仍然為其做無罪辯護認為,本案被告人楊啟超發行的虛擬幣擁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約地址,不存在所謂「假幣」,而被告人和報案人都是幣圈資深玩家,對於炒作虛擬幣的風險有明確認知。 此外,平台允許隨時添加或撤回流動性,被告人的行為不違反平台規則。而被害人持有的 BFF 幣,在案發後因流動性增加而升值,若交易即可兌回比之前更多的 USDT 幣,則被害人不存在任何損失。生於 2000 年的楊啟超,案發前是浙江某高校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2022 年 5 月初,他關注到一個名為區動未來 DAO 社群自治組織,為發行去中心化的虛擬代幣進行前期的宣傳、預熱。 他創建了一款與區動未來英文名一樣的的代幣 BFF,添加了 30 萬枚 BSC-USD 及 63 萬枚 BFF 的流動性。在楊啟超添加流動性的同一秒,羅某花費 5 萬 USDT 兌換了 85316.72 枚 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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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派vip
·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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